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晟联明招[2017]025号的泰宁县大龙乡集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本项目发包价修改为:壹佰零贰万伍仟肆佰伍拾叁圆整(¥1025453元)。
2、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附表原文:
2.1.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2923 |
2748 |
(一+2.2-设备费)*费率 (费率为:0.49%) |
修改为:
2.1.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2923 |
2748 |
控制价×(1-K) |
3、第8章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 十、其他资料原文:
“其他资料包括且不限于附表1~附表4。”
修改为:
“其他资料包括且不限于附表1~附表3。”
4、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