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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电力外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榕晋发改科技基〔2017〕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次招标内容为: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电力外线工程。招标人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洋里污水处理厂生产区域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10KV、9650KVA电力外线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电力外线工程施工,主要1#、2#高压电房柜体改造和安装调试(含新增柜的槽钢基础)、桥架安装、电缆敷设、高压电缆拆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9392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满足项目总工期及各专业工程工期进度要求,并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

  2.6.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为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有关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7〕052号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业务时,应在转账或电汇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填写本项目项目招标编号,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邮编:350012

  电 话:0591-63506782,传真:0591-63506692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350013

  电 话:0591-85930381,传真:0591-87582611

  联系人:池惠平、文平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杨桥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172 0010 0100 014769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室、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

  监督电话:0591-87535010、0591-6350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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