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门集镇局部片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改局 以洞发改固〔2017〕10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门集镇局部片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包括污水管、雨水管、检查井、化粪池、路面修复等配套工程;总投资概算562.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1.58万元。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计划工期7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服务期为施工期监服务期75日历天(指工程的全部施工工期,至所有工程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完成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完成之日起 2年内),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污水管、雨水管、检查井、化粪池、路面修复等配套工程等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工程 。
3.3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注意事项: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工程实行不记名制度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价格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购领招标文件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
5、招标文件、清单下载时间:各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各自在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tggzy.com)‘小额(乡镇)招投标’栏目下载,也可直接向招标代理单位购领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以银行存单或银行现金支票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前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月5日下午2时30 分。
8、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77-63458667
代理单位联系人: 林 工 电话: 0577-63367770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洞头区大门镇招投标中心
2017年12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