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水费管理所关于水资源及供水水质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苏州市吴中区水费管理所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水资源及供水水质监测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CJ2017-WZ-C-011号

  二、采购内容及简要介绍:水资源及供水水质监测,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磋商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要求

  一)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特定条件:

  1、磋商响应单位具备经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检测能力,至少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检测能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表1、表2和表3共106项检测能力;

  2、磋商响应单位成交后在苏州地区有独立实验室且通过计量认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磋商响应单位报名资料要求(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

  1、磋商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

  2、磋商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在响应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

  3、磋商响应单位经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检测能力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

  4、磋商响应单位在苏州地区有独立实验室且通过计量认证证明资料或承诺成交后合同签订日期前在苏州地区有独立实验室且通过计量认证。

  5、磋商响应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磋商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磋商响应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月8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报名及购买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月10日9:30~10: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

  2、磋商时间:2018年1月10日10:0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

  六、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七、磋商保证金: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八、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电话/传真:0512-68669209/65238892 联系人:张瑾

  九、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水费管理所

  联系人: 顾金钧 联系电话:0512-65285815

  十、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一、公示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二、苏州吴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