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定县新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发改〔2017〕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47.69%及业主自筹资金52.31%,招标人为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摇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2本招标项目为州县(市)政府投资或以州县(市)政府投资为主的、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发改〔2017〕2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本次招标活动由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代行业主职责,组织实施。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发包价
2.1建设地点:泸定县新城区。
2.2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净水厂工程1.0万m3/d一座及规模为2.0万m3/d的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包含201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0.5万m3/d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泸定县新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第二次)施工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
2.6发包价为:43.5652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经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属于面向注册登记在甘孜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招标的项目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甘孜州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面向注册登记在甘孜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招标的项目适用)。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3.4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申请。
4.资格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01月1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01月16日 23时59分,登录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cgzzg.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和报名渠道。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3日 11时00分,地点为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1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招标人在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现场核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查验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证书上载明的)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证照不齐、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2资格审查
6.2.1 资格审查地点: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6.2.2在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专家抽取终端抽取3名评标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一楼门厅电子显示屏当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7.公开摇号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现场参加公开摇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泸定县炉桥镇将军街9号
邮编:626100
联系人:何挺
电话:0836-3122430
传真:0836-3122430
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6-2860333
传真:0836-286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