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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南部新城十五条街路给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HTZB2018-509

  一.招标条件

  南部新城十五条街路给水管道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名称:南部新城十五条街路给水管道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4 计划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 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证明或无在建承诺(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拟派其他人员要求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齐全至少5人,须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准则,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2日9:30分整,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电话:0431-851191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431-87933788

  相关附件: 南部新城十五条街路给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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