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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市政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70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237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100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7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16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18号文批准,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市政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全过程设计咨询单位。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市政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9053848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6631825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君 联系电话:135601463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EPC部分利东路、WJ路、友善路、十涌西路、九涌东路、银藕路(八涌至九涌,含1#桥)、红莲路(扩建 30m)、利东路综合管廊、红莲路综合管廊;PPP部分万环东路(八涌至十一涌,含2#桥、3#桥、4#桥、5#桥)、八涌东侧景观工程、九涌十涌两侧景观工程、十一西侧景观工程、外江堤岸景观工程、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其中红莲路、万环东路为主干道,2#桥、3#桥、4#桥、5#桥的桥长均达到100米,红莲路综合管廊的最大管径超过1.5米。总投资约352153.84万元,建安费300639.11万元。

  根据万顷沙区块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该区块内的市政工程项目的规模(或名称)可能会发生调整(或变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2、前期服务机构名称: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五、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1个标段。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如果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阶段)等各设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委托人对各子项工程设计各阶段的限额设计管理,做好投资控制,并对设计概算、设计预算和变更造价提出咨询意见或建议;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建设计划;

  (2)勘察前提出技术要求,对勘察报告进行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相关规范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关键工程或工序应提出新工艺新技术和优化设计要求并提供相关指导意见;对重大设备、材料品牌、价格和技术参数提出具体意见;

  (4)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5)协助委托人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6)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意见;

  (7)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

  (8)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9)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10)参与项目的全过程报建工作;

  (11)协助发包方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

  (12)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3)对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设计原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14)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15)应严格执行业主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工程《审查要点》;

  (16)甲方要求的其他内容。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677.06万元。

  六、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投融资。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 年 1 月 11 日至2018 年 1 月 15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 年 1 月 1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 年 1 月 17 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及报名资料: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2、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人承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一式两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与被咨询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投标人如已成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或有参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十一、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存在隶属或利害关系,或有参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则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十二、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0-39053848、020-6631825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5楼、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8号产投大楼2层。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 年 月 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4、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

  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范本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将于 201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县(区)参加 招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人承诺

  本项目招标人:

  我单位就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作出郑重承诺:

  1、我单位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单位如决定放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将在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

  3、我单位如未按第2点要求,告知招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活动,则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六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 年 月 日

  附件: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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