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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污水及给水PPP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现对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污水及给水PPP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湘智采字【2017】第0682号)进行如下修改和澄清答疑:

  一、招标文件变更的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9页(第13页)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调整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调整。

  2、原招标文件52页,商务评分表中“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的,计4分,专项乙级(设计)资质证书的,计2分;其他的此项不计分。”调整为: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的,计4分,具有专项乙级(设计)资质证书的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计3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的,计2分;其他的此项不计分。

  二、项目的答疑澄清:

  1、本次招标汨罗产业园给水厂一期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投资估算中,是否包含三通一平费用?若包含,可否提供汨罗产业园给水厂及污水厂地勘资料、拟建厂区地形图,以及通水、通电、通路距离或费用?请予以答疑。

  答:本项目总投资包含“三通一平”费用,由项目中标人负责施工实施。“三通”距离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如需要项目相关资料,可至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办公室查询。

  2、污泥运输及处置费用由哪方承担?若由项目公司承担,请提供污泥处置的技术指标要求,处置地点及与厂址的距离。请予以答疑。

  答:污泥运输及处置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污泥处置的技术指标要求按现行政策及当地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要求由项目公司提供。处置地点距离厂址约30公里。

  3、招标文件P6“3.合作期限”中指出“污水处理厂建设期2年(合作期1年内完成5000吨/天)”,合作期1年内是土建和设备都按5000吨/天规模实施,还是仅设备按5000吨/天规模实施,土建规模自行考虑?请予以答疑。

  答:合作期1年内是土建和设备均按5000吨/天规模实施。

  4、可否提供可研、环评报告、规划设计资料、实施方案等前期文件?上述文件是否可理解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予以答疑。

  答:项目可研、环评报告、规划设计资料、实施方案等资料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均属于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如需要项目相关资料,可至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办公室查询。

  5、招标文件第5页,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总规模5万吨/天,一期建设规模2万吨/天,请澄清预处理部分是按5万吨/天实施还是按2万吨/天实施?

  答:本项目仅给水厂一期工程有预处理部分。

  6、招标文件第8页,6.2.3业绩要求中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项目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和网址)。【中标(或评审结果)公示若官方网页过期,不可查询的,则增加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原件】,因一些PPP(TOT)收购项目不具备中标通知书和网页公示,此时投标人是否可以以股权转让合同以及特许经营合同作为投标人的业绩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汨罗产业园给水厂是否需要缴纳水资源费,如需缴纳如何计费?

  答:水资源费需要缴纳。缴纳标准按现行政策及当地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8、请提供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给水厂最终可研及批复、环评及批复、初步设计(如有)等资料。

  答:如需要项目相关资料,可至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办公室查询。

  9、污水及给水处理工艺是否可以优化更改?

  答:现阶段不允许对处理工艺进行优化、更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进行二次优化(总工艺流程不允许更改)。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与以上修改相关的内容都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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