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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临时市政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委托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泗村店镇临时市政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委托运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和编号

  2.1项目名称:泗村店镇临时市政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委托运营项目

  2.2项目编号:BXZB2018-028

  3.项目概况

  泗村店镇临时市政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的B标准,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本项目包括泗村店镇临时市政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及2年期(不含改造期)的运营维护。

  泗村店镇临时市政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主要为土建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安装及调试,土建改造投资约25万元;污水处理设施由运营单位提供,产权归运营单位所有,委托运营期结束后由运营单位收回。土建改造费用及污水处理设施使用费以污水处理费的形式回收。本项目由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支付污水处理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污水处理;

  4.2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5.1.1 报名时间:2018年1月 16 日至2018年1月 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1.2报名时须携带招标公告中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后,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参加报名的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的为被授权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购买招标文件

  拟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于2018年1月 16 日至2018年1月 2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上午09时 30 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答疑会

  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邮 政 编 码:300011

  联 系 人:张恺

  电 话:59661610 传 真:59661610

  9.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2942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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