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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二次招标)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FJTP-00091718011891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36661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597-3120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张先生173-5915-2826、0591-283666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273.7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2-0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718011891C)

  1.招标说明

  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12次常务会议的精神,连城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并原则同意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项目所在地:龙岩市连城县

  2.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连城县北团镇、四堡镇、林坊镇、揭乐乡、罗坊乡、隔川乡、赖源乡、塘前乡等8个乡镇的8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

  8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配套管网工程两部分,其中仅北团镇、四堡镇和罗坊乡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总用地面积42亩,污水处理设计总规模5510m³/d,污水处理管网工程设计总长度40.1km,管径为DN200~DN400,沿河污水主干管采用HDPE增强缠绕管(钢筋混凝土满包),沿路次干管采用HDPE增强缠绕管,接户支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对于渗漏要求特别高的地方,如过河倒虹管采用钢管。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区电气自控仪表、厂区平面布置(含围墙、挡墙护坡、厂区管线、土方、绿化)以及污水干管、污水支管等。

  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包括朋口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桥梁、莒溪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桥梁和姑田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桥梁建设,配套设施总投资约1300万元。

  2.4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4273.72万元,其中8套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12973.72万元(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4172.73万元,配套管网工程总投资8800.99万元),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总投资1300万元。8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安工程费7329.66万元,设备购置费3971.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8.12万元,基本预备费1170.0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61万元,具体投资估算如下表所示。项目总投资最终以政府审核的金额为准。

  表1-1 8套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估算表(万元)

序号

乡镇

名称

建设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基本预备费

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投资估算

1

北团镇

污水处理厂

287.39

942.91

83.07

157.6

1470.97

配套管网

694.07

373.73

42.5

133.24

1243.54

2

罗坊乡

污水处理厂

435.96

695.97

55.89

95.03

0.78

1283.63

配套管网

909.36

14.12

25.95

75.95

0.56

1025.94

3

四堡镇

污水处理厂

454.95

789.76

67.16

104.95

1.31

1418.13

配套管网

1378.29

46.76

38.54

117.09

1.96

1582.64

4

隔川乡

污水收集

管网

667.1

359.21

41.41

128.13

1195.85

5

林坊镇

污水收集

管网

1160.65

26.25

45.98

98.63

1331.51

6

揭乐乡

污水收集

处理工程

491.12

264.45

34.31

94.78

884.66

7

赖源乡

污水收集

处理工程

303.66

163.51

26.74

59.27

553.18

8

塘前乡

污水收集

处理工程

547.11

294.6

36.57

105.39

983.67

9

合计

7329.66

3971.27

498.12

1170.06

4.61

12973.72

  2.5项目合作期:本项目的合作期设定为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1年(自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日止),运营期19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移交日止)。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6运营维护内容: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系统。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住所地(连城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比例: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90%:10%。

  (3)成立时间:在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的30个日历日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的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

  2.8投资回报机制: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

  2.9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获得;

  (1)股权融资: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方按照股比提供本项目经批准概算投资总额的25%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债权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该项资金应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社会资本负责注入。

  2.10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具备该资质即可),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为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的累加值];

  ②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本项目由政府出资方出资部分以外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筹集,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自2013年1月1日(含当天)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申请人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接过单个项目(若单个项目包含多个污水处理设施,该项目的污水处理规模为各个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的总和)的污水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0.55万吨/天的污水处理业绩(包括城镇污水、乡镇污水和农村污水)。【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或申请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的业绩均予以认定,污水处理业绩包括BOT、BOO、TOT、ROT等运作方式,但不包括BT运作方式】;

  (7)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根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9)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其中牵头方出资比例超过联合体成员全部出资的50%及以上。

  (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1、602、603、616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剩余保证金。

  8.2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718011891C]。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12815

  8.5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97-3120705

  传 真:0597-8918501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曾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73-5915-2826、0591-28366616

  传 真:0591-87525237

  10.监督部门:连城县财政局

  地 址:连城县东环北路1号

  电 话:0597-3322025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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