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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明路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6]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 7858.24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光明路改造工程, 总投资7858.24万元,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本次招标规模为1620米。光明路(政府环路至光明路地道)全长1620米,规划控制线宽度40米,其中道路30米,两侧各5米宽便道,拟用地面积64800平方米,铺设雨水排水管道主管道1560米,污水排水主管道1120米,雨水、污水排水管径最大为DN1800mm。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政府环路至光明路地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光明路改造工程, 总投资7858.24万元,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本次招标规模为1620米。光明路(政府环路至光明路地道)全长1620米,规划控制线宽度40米,其中道路30米,两侧各5米宽便道,拟用地面积64800平方米,铺设雨水排水管道主管道1560米,污水排水主管道1120米,雨水、污水排水管径最大为DN1800mm。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设计交底、阶段及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服务以及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3月16日 至 2018年03月2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企业应执行津建设函〔2016〕279号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1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3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经济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二楼新城镇招标部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建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4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李杰 电话:022-6959787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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