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决定就其实施的淮安市金湖县水资源环境整治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金湖县水资源环境整治PPP项目
项目编号:JHZFCG-GZ-2017-1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内容和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部分:
(1)金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m3/d,配套管网约6.67km;
(2)金湖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m3/d,配套管网约32.72km;
(3)金湖县中心城区利民河、三里桥河、新建河截污及护坡景观项目,建设截污管网约12.8km、调蓄池24座、景观工程约38万平方米;
(4)汽摩配产业园、电子产业园、戴楼工业集中区、粮食产业园污水管网约12km。
主要运营维护项目包括:
(1)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2)今后随着本项目周边区域污水管网、污水泵站等设施不断建设完善,将及时调整污水设施管理运行维保范围,项目公司须按照政府方要求,承担运行维保任务,以确保污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2、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443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35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6071万元,预备费3173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564万元。
3、PPP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的运营方式。
4、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年限为27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
5、项目公司资本金结构
由社会资本出资与融资,项目资本金约为建设投资的30%,为12850万元;社会资本股权占额1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资格预审过程中,采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通过资格预审后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2、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C1207室。
3、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版块”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9: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9楼904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倪瑞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9楼904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伟阳;联系电话:0517-86858181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健康西路40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瑞;联系电话:0517-83110023 15996158715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C1207室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电子版一套(U盘)。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佰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打出,且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帐号。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谈判供应商提前做好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陈会计,0517-86986020。
3、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银行帐户: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湖支行
账 号:475469549589
注明:供应商必须提前将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应在用途栏处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名称,该保证金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完整,以保障后期有效退款。
已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因特殊情况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前,先电话告知(0517-86986020、86850578),并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可以电子文书盖章传至jhzb555@126.com)向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说明原因。县交易监管办将以涉嫌围标串标对此种情况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规从重处罚。逾期或未按要求告知并说明原因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