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 的 镇江市京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已经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投资发【2018】第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 京口污水处理厂;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二期工程为3万m3/日,后续工程为3万m3/日;原京口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8万m3/日,现计划改为10万m3/日。
3、本次招标估算价: 310万元;
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3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内容;其中3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并报发改委的审批,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报批,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和技术指导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行业(排水)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咨询或可行性研究内容;
2、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质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担任咨询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质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投标人及咨询、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咨询、设计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唯一的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网上申请查询时请仔细阅读查询须知,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 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定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 60分,商务标40 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标准分值 |
一、技术标(60分) | ||||
1 |
工艺(可研)方案 |
22 |
通过现场踏勘及业主提供的资料对一期工程的了解程度 |
3 |
投标技术任务书是否合理 |
3 | |||
技术大纲的重点、难点部分方案是否合理 |
3 | |||
工作组织实施进度、成果提交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完善 |
3 | |||
工艺流程符合进出水水质 |
4 | |||
是否进行方案的经济性比选(如只有一个方案不得分,提供两个方案进行经济性比选的最多得4分,提供三个方案进行经济性比选的最多得6分) |
6 | |||
2 |
总平面布局 |
14 |
是否布局合理 |
2 |
是否合理利用土地 |
2 | |||
是否与周边环境协调 |
2 | |||
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
2 | |||
是否与一期工程衔接恰当 |
2 | |||
是否满足后期工程的扩容需求 |
2 | |||
验算一期工程按总规模8万m3/日已建工程是否满足总规模10万m3/日的要求,如不满足需提供解决方案。 |
2 | |||
3 |
功能分区 |
4 |
功能分区明确 |
2 |
各功能房间面积配置合理方案 |
2 | |||
4 |
建筑、结构设计及机电方案 |
10 |
结构及机电设计与建筑的是否符合性强 |
3 |
是否系统先进 |
3 | |||
是否进行方案的经济性比选(如只有一个方案不得分,提供两个方案进行经济性比选的最多得4分) |
4 | |||
5 |
环保、节能 |
4 |
是否符合国家及镇江市的规范要求 |
2 |
是否符合国家及镇江市的规范要求 |
2 | |||
6 |
方案(可研)估算 |
5 |
方案(可研)估算的完整性 |
3 |
主要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可靠性 |
2 | |||
7 |
服务承诺 |
1 |
承诺设计配合工程施工提供及时服务,且在施工阶段至少配备1名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驻场跟踪服务,并提供名单。 |
1 |
二、商务标(40分) | ||||
1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3.5 |
有明确的组织形式,设计班子人员结构合理: ①、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自控、造价、咨询专业各不少于2人且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否则不得分; ②、建筑专业需配备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名; ③、结构专业需配备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 ④、给排水专业需配备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 ⑤、电气专业需配备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 ⑥、自控专业需配备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 ⑦、咨询专业需配备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 ⑧、造价专业需配备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名; 针对以上②-⑧项,不含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每缺一项专业或每项专业配备人员资格不满足要求的扣0.5分。(提供执业、职称等证书原件) |
3.5 |
2 |
企业业绩 |
1.5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项目的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设计合同原件) |
1.5 |
3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1.5 |
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3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负责人的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设计合同原件,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均未能体现是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则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
1.5 |
4 |
企业奖项 |
1.5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布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污水处理厂)奖项的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
1.5 |
5 |
设计负责人奖项 |
2 |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布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污水处理厂)奖项的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
2 |
6 |
投标报价 |
5 |
可研编制费报价(5分) 本工程可研编制费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21.53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可研编制费按照工程总投资8964万元依据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取费标准(行业调整系数为0.7,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2)计算; 可研编制费收费标准=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 分档收费标准*行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25.632*0.7*1.2=21.531万元; 投标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得基本分1分,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降1%,加0.1分,最多加4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
5 |
25 |
设计费报价(25分) 本工程设计费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279.60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暂定7000万元,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版》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取费标准计算: 设计收费基准价=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收费基价= 221.033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1) 设计收费基准价=279.607万元; 投标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得基本分5分,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降1%,加0.5分,最多加20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
25 |
评分细则说明:
1、以上评分中,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予得分;所有原件需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照各项技术标评审要点进行评分,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的平均值。
3、认定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等均以证明材料原件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项目,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奖项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评审打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署设计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于2018年 1 月 19 日00:00至2018年 1 月 23 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8年1月 19日00:00起至 2018年1月23日24:00止;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4、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设计补偿给未中标单位。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招商北固湾38栋9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 慕工 联系人: 朱海燕
电话: 0511-85583513 电 话: 0511-85280398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