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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市汤阴县水环境生态修复(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汤阴县水环境生态修复(改造)PPP项目(项目编号:GXTC-1750111,政府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8]7号)已由汤阴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汤阴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为“汤阴县惠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汤阴县水环境生态修复(改造)PPP项目

  2.2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61944.8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52890.65万元。

  2.3 运作方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项目公司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期满移交,项目公司按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有收回投资、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待经营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给汤阴县政府,并保证在移交时项目设备、设施等处于完好及正常运行状态。

  2.4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3年和运营维护期22年,如建设期调整,合作期限相应调整。

  2.5 采购需求:汤阴县水环境生态修复(改造)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2.6 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资金来源为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

  2.7 回报支付

  根据约定的投资回报公式,从运营期开始计算每年政府需向项目公司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财政局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和计算确定的可行性缺口补贴,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社会投资人按照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获得合理回报。

  2.8 项目投融资结构及股权比例

  2.8.1 项目资本金

  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38%,即33000万元。其中,中选社会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32670万元,占股99%;政府方出资代表惠民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330万元,占股1%。

  2.8.2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等于项目资本金,为33000万元。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认缴。其中5000万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各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实缴到位,剩余注册资本根据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9 股权转让限制

  自本项目进入运营之日起3年内,社会资本方不得转让其在项目公司的股权。自本项目进入运营之日起3年后,经实施机构及项目公司全部股东书面同意,允许进行股权转让。受让方应满足履行本协议要求的融资能力、财务信用、技术能力、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示,在其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后,确保项目公司继续承担PPP合同项下的义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3.3 2016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项目资本金3.3亿元(含3.3亿元),如果是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各联合体成员的企业净资产须大于3.3亿元乘以各自的股权占比。

  3.4 资格预审截止前30日内,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3.3亿元(含3.3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13亿元(含13亿元)。如果是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各联合体成员的投资能力须大于3.3亿元乘以各自的股权占比,各联合体成员的融资能力之和不低于13亿元。

  3.5 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要求的除外)不能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次资格预审。

  3.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基本要求为:

  3.7.1 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超过三家;

  3.7.2 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第3.1、3.2、3.5、3.6款要求;

  3.7.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7.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要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主要权利和义务等主要条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02月02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表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5.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2.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5.2.1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2.2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人各方均提供。

  6.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汤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的监督,监督电话:0372-6213971。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8年2月12日9:30时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递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9.其他说明

  9.1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汤阴县)(www.ayggzy.cn/index_ty)。

  9.2 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对报名的单位发布更正公告。

  9.3 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9.4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10.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汤阴县人民路

  联 系 人:仝振宇

  电 话:0372-62255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邮编:100195)

  联 系 人:贾晓晓 孙伟 谭超前

  电 话:010-87235127,18610653178,010-87235131

  电子信箱:402711336@qq.com;18610653178@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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