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市水务局、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项目规划方案报告咨询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18)09号,委托代理编号:XYTC-韶2018-01-1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项目规划方案报告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18)09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1 |
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项目规划方案报告咨询服务项目 |
1 |
290000.00 |
4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 / 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项目规划方案报告咨询服务项目 |
编制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项目规划方案报告 |
1 、接受委托后,成立项目组,赴采购人指定项目地点实地考察,收集资料并征求地方政府意见,依据收集到的资料及意见,开展内业工作。 2 、项目组就初步方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根据汇报会审意见,项目组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 3 、赴项目现场实地勘察,补充收集相关资料。 4 、形成本项目规划方案报告。 |
1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另定。 2 、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 35 天。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否 ( √ ) |
是 ( ) 否 ( √ ) |
是 ( ) 否 ( √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项目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6、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1、如供应商已取得“三证合一”的新证,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如其他组织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一式两份。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2)。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地点:韶山市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汇处东升中央广场六楼)。逾期或者未按规定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韶山市水务局、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13055146736
地 址:韶山市韶山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庞女士
电 话:0731-55683388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