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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兴安花园小区临时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中塘镇兴安花园小区临时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塘镇兴安花园小区临时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HZB2018-BHZTZ-01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详见磋商文件 198

  三、项目预算

  19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1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1-29到 2018-02-0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由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2-09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2-09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树艳

  2.联系电话:1572206591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闫工:022-6310067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2206591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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