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五师双河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已由 师市发改〔2017〕301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第五师八十六团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DWS-GCJY2017200-3
2.2建设地址:第五师八十六团
2.3建筑规模:供水规模5318.9立方米/天,新建团直标准水厂2座,连队水厂1座,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60.15千米,新打4眼井。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第五师双河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的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利部颁发的注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备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1 月 31 日至 2018 年 2 月 4 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8 年 1 月 31 日至2018年 2 月 4 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付费成功后,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将视其不参与此次投标,由此原因造成的否决投标及其它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五师八十六团
地 址:第五师八十六团
邮 编:833400
联 系 人:石枫
电 话: 13369831181
招标代理: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0号金谷大厦A座18楼
邮 编:830000
联系人: 王正杨、张芯瑜
电 话: 13609996690、15099096706
传 真: 0991-2318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