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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31日8时30分 至 2018年2月6日17时30分。

  2、招标编号:SSBWQC11808973

  3、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工程名称: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谢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监理

  7、工程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清溪镇、谢岗镇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投资金额:170040200.00元

  10、工程规模:包括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谢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其中:①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7305.31平方米;②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5487.39平方米;③东莞市谢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6256.48平方米。

  11、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5)电气工程(含自控);(6)消防工程;(7)通风工程;(8)防雷工程;(9)起重设备;(10)景观绿化工程;(11)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工程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

  12、服务期限: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谢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工的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2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监理项目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中的保修责任期为准)。

  1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工程监理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4、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15、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6日9时30分,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17、投标会时间:2018年3月6日9时30分

  18、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19、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31日8时30分 至 2018年2月6日17时30分

  20、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图纸费:0.00

  22、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23、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嘉伟 0769-23286382

  24、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25、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 0769-22652033

  26、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27、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28、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29、其它情况说明: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④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核对其企业信用档案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中的相关信息,如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7)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0)投标担保金额: 4万元,投标担保形式:①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②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11、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

  (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0、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3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部;电话:0769-23286362,廖先生;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22652033,罗炳强;地址: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3)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2220313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

  3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s://www.dg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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