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LHZBFW201803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87号
联系人:童军 联系电话:8529558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北二环与太华路立交东南角大明宫中央广场A座22层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29-81010100-19
五、采购内容、预算和要求:
1.采购内容:西安市长安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
2.项目性质:财政投资
3. 项目用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采购预算:3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2.磋商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2 月 2日至2018年 2 月 9日每日上午 9:00- 下午17: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北二环与太华路立交东南角大明宫中央广场A座22层招标代理二部)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27 日14时30分
2.磋商时间:2018年 2 月 27 日14时30分
3.磋商地点: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北二环与太华路立交东南角大明宫中央广场A座22层)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南大街支行
账 号:292083674310001
采购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