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发改中心投[2017]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润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相润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康阳路与湖村荡路交汇处以东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内及其东侧空地。

  规模: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扩建6万吨/日。招标内容包含勘察、测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2569001001
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类似业绩为2012年1月至今承担过2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02月28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1日 15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类似业绩为2012年1月至今承担过2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及报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详勘、施工图设计、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用于招标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测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五、设计周期:招标过程中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配合甲方进度(中标后10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完成对方案的调整设计,中标后30日历天内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施工图文件)。 六、备注: 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如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的经办人)(格式自拟),并上传扫描件; 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指各成员方)、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指各成员方)、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3、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有授权,如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的社保证明,须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须由牵头方提供;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七、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八、本项目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九、本项目批文文号为:相发改中心投[2017]119号。资金为企业自筹:100%。标段划分表中“工期50天”调整为“招标过程中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配合甲方进度(中标后10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完成对方案的调整设计,中标后30日历天内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施工图文件)”。 十、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相润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孙乔联 系 人:王媛媛

  电 话:0512-69576411电 话:0512-65857193

  传 真:传 真:0512-67071568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48435569@qq.com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