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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6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现对南沙区榄核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榄核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99103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91856048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概况及规模:

  该项目拟新建12.868千米d150-d1000污水管完善现状污水管网,对现状1#污水提升泵站进行扩容,新建一座规模为2000m³/d污水提升泵井,并修复现状存在损坏的管网和改造部分污水溢流井。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072.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8833.81万元。

  五、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5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2月26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2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九、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受理电话:020-39910359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附件:

  南沙区榄核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doc

南沙区榄核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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