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供水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8]6号批准,勘察所需资金来源为区政府出资。项目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供水管线工程起点为宁河区桥北污水处理厂,终点为项目厂区,供水能力1500立方米/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供水管线工程勘察,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供水管线工程勘察,合同编号:NHQJGSWZFDGSGXKC/HT-2018-01。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供水管线,管材采用dn200mm聚乙烯(PE)供水管。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3 计划勘察周期
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5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丁级以上(含丁级)测绘资质,或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注册,并于2018年2月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勘察(和测绘)资质证书;
3)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 购买招标文件
4.2.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和测绘)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18年2月13日9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7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
联 系 人:邱立春
电 话:022-6911877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朱晓波、杨然然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15022085207
邮 箱:15022085207@163.com
发 布 日 期:2018年1月30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