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鞍山经济开发区煤焦油深加工产业基地再生水厂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GYZBCG2017292
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煤焦油深加工产业基地再生水厂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内容:
包号 |
服务项目 |
采购预算 |
01 |
鞍山经济开发区煤焦油深加工产业基地再生水厂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80万元 |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6.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自2014年以来应具有最少一项环境治理或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
7.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为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入库的供应商;
8.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10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具有工程咨询资质(乙级及以上);
12.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6日在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档;
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环境治理或污水处理厂类PPP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咨询合同原件)。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开标时间:2018年3月22日14:00时;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室;
四、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禹
联系电话:0412-8439997
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幸福大道小区三楼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室
银行账号:21001630103052502780
联 系 人:郝博阳
联系电话:0412-8801558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