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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清溪镇一、二期截污次支管网排污口改造接驳方案第三方技术指导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的委托,对 采购清溪镇一、二期截污次支管网排污口改造接驳方案第三方技术指导单位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201801-20211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清溪镇一、二期截污次支管网排污口改造接驳方案第三方技术指导单位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75,000

四、采购数量:1家单位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预算

清溪镇一、二期截污次支管网排污口改造接驳方案第三方技术指导

1家单位

187.5万元

备注:1)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2月28日 至 2018年03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32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十、开标时间:201803210930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2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9-8887101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769-89333678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联系人:胡铨 联系电话:88870028
传真:88870738 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
联系人:李丽梅 联系电话:0769-89333678
传真:0769-89333678 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

发布人: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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