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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市饶平县樟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饶平县樟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饶发改【2017】140号)批准同意建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负责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饶平县樟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招标人:饶平县樟溪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3、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地址: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C01-8地块(23.05亩)部分用地

  5、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和厂区内配套污水管网敷设。项目日处理污水1.6万吨,本项目采用改良A2/O法处理工艺。项目立项估算总投资4777.03万元,其中项目建安费人民币3946.50万元。

  6、招标最高限价:68.81万元。

  7、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期、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8、监理服务期:从签订饶平县樟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结束为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在该企业注册。

  4、投标申请人自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监理过的工程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须取得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要求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3年)。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03月07日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办理网上投标报名手续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以该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2、 招标文件电子版制作费每套150.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潮州大道凤新大厦广发银行大楼8楼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会必须由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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