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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西路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北侧

  2、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61827平方米,总投资约277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土方、亮化、桩基、降水、土建、水电安装、消防、暖通、室内外装饰、智能化、附属道路、防水、景观绿化、管网、路灯及供配电等规划总平面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并帮助建设单位叠消防等报审图纸(费用含在监理报价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4、监理服务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3 月 27 日。具体监理服务工期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但须与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的施工工期同步进行。

  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300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3209041802020201-BE-001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监理服务

本招标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土方、亮化、桩基、降水、土建水电安装、消防、暖通、室内外装饰、智能化、附属道路、防水、景观绿化、管网、路灯及供配电等规划总平面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并帮助建设单位叠消防等报审图纸(费用含在监理报价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专业 甲 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管理手册》。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管理手册》中体现。

  具体办理要求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3月 23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3年3月 23 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监理过一个经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是指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资料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同时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均须在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原件之一中有所体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其余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017】35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3 月 6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伍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认真核对诚信库及投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基本账户信息,正确操作,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联系人:郑城生 联系人:杨梦云

  电话:0515-68086514 电话:0515-6908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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