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二水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李渡二水厂工程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2016】4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工期26个月,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区马鞍居委一组、均安居委五组。

  2.2工程概况及投资:项目占地29.84亩,总规模为3.0万m3/d净水厂一座及配水工程。本工程总投资10048.40万元。本次监理范围内建安投资约5928.91万元。

  2.3监理工期:监理服务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4本次监理范围:包括涪陵区李渡二水厂工程(配水管网工程中的高压管网、中压管网、低压管网工程不属于本监理范围)的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012年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建设规模在3万m3/d及以上的水厂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及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兴华中路71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23-7222220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89079045

  传真:023-89079332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