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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污水及给水PPP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采购条件

  汨罗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污水及给水PPP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监管和移交等工作。汨罗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2.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汨罗产业园给水厂一期工程和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2项目运维内容包括: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对汨罗产业园给水厂一期工程和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运营管理,获得经营性收入。

  2.3项目范围:服务范围为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的规划范围,汨罗产业园位于汨罗市最南端的弼时镇,距汨罗市35公里,距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25公里。规划范围东至桃花路,西至白沙河,南至大里塘村良家组,规划面积约19.17平方千米。

  2.4设计规模:

  (1)汨罗产业园给水厂一期工程:

  位于汨罗市大里塘水库北侧,总设计规模7万吨/天,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7万吨/天的预处理和2.5万吨/天的常规处理+深度处理,用地面积2.59ha(38.92亩)。根据初步设计给水厂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782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扣除征地费)。纳入本PPP项目范围为给水厂一期工程。给水水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出厂供水压力不低于0.41MPa。

  (2)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位于白沙河路和丛木塘路交叉口西南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5万吨/天,一期建设规模2万吨/天。污水处理厂总建设用地约为73.85亩,近期占地44.8亩。根据污水厂可研批复(岳发改审[2017]91号)一期建设总投资估算7407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扣除征地费)。纳入本PPP项目范围为污水厂一期工程。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2.5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污水及给水PPP项目(第二次)估算总投资最终以汨罗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确认的本项目决算金额为准,项目总投资仅为估算金额,不构成采购人对项目投资额的承诺,且因规划、建设计划或设计变更、调整,可能部分建设内容有调整。项目设计、监理招标须符合采购人提质提标相关要求,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汨罗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实施。

  3.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污水处理厂建设期2年(合作期1年内完成5000吨/天),给水厂建设期2年(合作期1年内完成1.25万吨/天),从项目《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启动区污水及给水PPP合同(社会资本版)》生效之日起至运营期满之日止。本项目如有非项目公司(SPV公司)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将由双方协商解决。

  4.资金来源

  项目由汨罗市水务局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进行PPP项目采购,选择一个社会资本方。政府出资方(汨罗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7.8万元。政府出资方(汨罗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15%,中选社会资本方占85%。注册资本金应在项目公司成立时一次性实缴到位。本项目投资总额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

  5.PPP运作模式

  5.1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通过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中标人投资项目并进行项目施工。

  5.2在采购人的授权下,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优化)、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

  5.3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对汨罗产业园给水厂一期工程和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运营管理,获得经营性收入。

  5.4项目运营期结束时,项目公司在完成财务审计结算、会计报表编制、税务核查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完成项目公司利润分配和清算(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分配项目公司净资产)手续,同时向汨罗市人民政府或汨罗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无偿移交项目公司资产和项目的经营维护权。

  5.5项目建安工程费计价采用预算总价包干方式。

  5.6回报机制:

  (1)汨罗产业园给水厂一期工程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2)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为政府付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2018年2月止。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在开标时进行评审。

  6.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6.2.1财务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以投标人2016年度由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6.2.2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禁止参加本地区建设活动。

  6.2.3业绩经验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下日处理规模不少于二万五千吨的污水处理厂投资(及运营)项目和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下日供水规模不少于三万五千吨的供水厂投资(及运营)项目,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

  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项目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和网址)。【中标(或评审结果)公示若官方网页过期,不可查询的,则增加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原件】

  6.2.4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的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人员资质等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及相关要求。

  6.2.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单位的数量不能超过二家;

  (2)已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资人、施工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及投标竞争;

  (3)联合体牵头方需同时满足以上第6.2.1、6.2.2、6.2.3条资格要求;

  (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联合体各成员的股份比例,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在未来成立的项目公司内相对控股【联合体牵头方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低于57%(含)】,且在本项目合作经营期限内未经汨罗市人民政府书面同意不得提前退出。

  6.2.6其它要求: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

  7.2缴纳时间:2018年3月29日上午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730-8882193)。

  7.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7.4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7.5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6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电话:0730-8181828。

  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办理数字CA,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0730-8181091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购买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8.4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18年3月08日至2018年3月15日,投标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

  8.5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文件的提交

  9.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9.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9.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4本次开标会议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任一项均可)和《投标承诺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仪式,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开标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同一人,中途不得离场)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不齐、超时、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原件不显示信息或显示信息有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汨罗市水务局

  地 址:岳阳市汨罗市高泉北路27号

  联系人:厉先生

  联系电话:0730-5950901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恒大翡翠华庭东五线(东门)18栋1单元1楼

  联系人:杨鹏、刘敏

  联系电话:0731-84017596/15388025262

  财政部门名称:汨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汨罗市财政局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730-5222235

追踪项目建设进展:

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plan.dowater.com/info/11354.asp

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给水厂(净水厂)一期工程     http://plan.dowater.com/info/13938.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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