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污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污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JZB-2018-G-018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4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一)更正事项和内容:
本项目取消以下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企业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同时项目经理应无在施项目,并于开标现场提供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进行查验。
(二)更正日期:2018年03月22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尚女士
2.联系方式:022-83560690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
3.采购人联系人: 刘老师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356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