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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拟选址光谱东路以北开达路以西。红线内面积约4.71公顷。

  1.1.3 设计范围: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等)、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建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规划方案、各专业方案、初步设计、建筑等报建)、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并编写设备仪器采购招标书、工艺指导书、联动调试方案、试运行方案、人员培训方案,负责组织和指导联动调试及试运行至达标排放。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排放标准。本次设计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配套管网设计,出水管接入乌涌。满足广州市排污口规范化设计要求。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埔发改函〔2017〕147号。

  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按项目进度注资建设集团。

  1.1.7 建设规模:科学城LG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6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量,项目总投资约91830.86万元,工程建设费约62575.214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工程清单、■组织和指导联动调试及试运行至达标排放、人员培训、■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详见1.1.3。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可研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分别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以及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其他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0)。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单位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1.2.11 )公布名单为准。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 4月 9日 9 时30 分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 16时 0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四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1(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10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244 万元。

  设计费计取执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发出的穗开财字[2014]53号文的规定。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暂定为62575.214万元。本招标工程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经开发区计划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不含施工便道、暂定金等于设计图纸无关项目的费用)作为收费计费额进行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该费用已包括施工期间设计驻场代表及提供后续服务的费用,各专业设计总协调费汇总等费用,编写设备仪器采购招标书、工艺指导书、联动调试方案、试运行方案、人员培训方案、组织和指导联动调试和试运行、竣工图编制等的费用。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变化的因素而进行调整。设计费结算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授权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1.4.2 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项目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 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取得中标通知书后, 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6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82119739

  地址:广州开发区东区连云路2号

  1.6.6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7 招标人

  1.7.1 名称: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开发区东区连云路2号

  1.7.3 联系人: 陈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9737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1.8.3 联系人:彭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424078782

  1.8.5 传真号码:020-81215186

  1.8.6 电子邮箱:1015667129@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2206

  1.10.4 传真号码: 020-82111247

  1.10.5 网址: http://zb.gdd.gov.cn/

  附件:

  交易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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