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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清徐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清徐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经清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字【2017】72号文件批准,进行PPP模式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项目监理单位,待PPP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承继实施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项目监理的委托合同。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徐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GC2018-SZGY02-JL01

  2.3建设地点:清徐县城南部长盛路与城吴柳退水渠相交的三角地带

  2.4建设内容:(1)一期工程维护,设备更换以及完善;

  (2)二期 1.5 万 m³/d 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建设;

  (3)建设主城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管线,总长度1300m,管径1000mm。

  2.5资金来源:按批准的PPP模式实施约定比例由政府与社会资本筹集。

  2.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法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近五年市政工程同类型业绩(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企业法人及项目总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院查询函。

  注: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外、还应提供二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用拉杆装订成册)。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清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厅(山西省清徐县文源路东段198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563514858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企联大厦东10层1003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3514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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