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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翔安污水厂三期自控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2018-SH237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邮 编: 361004

  网 址: www.xmws.com

  电话/传真: 0592-5822910/5822911

  采购项目名称:翔安污水厂三期自控

  来源:非市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翔安污水厂三期自控1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8.01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下同)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前述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不低于二级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单位为本单位的;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仪表制造商(指流量计、液位计、总磷检测仪、氨氮检测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配合安装函,主要设备制造商指本次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原厂制造商有项目配合安装函自有格式的可使用自有格式,无自有格式的可参考招标文件附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标书购买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需邮寄的企业另加50元EMS邮寄费

  投标截止时间: 2018-5-3 15: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先生

  电 话:0592-5822905 传 真:0592-5822911

  其他:1、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3、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822100、0592-58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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