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供水段招投标办公室拟对兰州供水段部分给水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州供水段部分给水业务外包
二、项目编号:LZGSD-BL-WB-2018-1
三、采购预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 (元) |
备 注 |
1 |
兰州供水段部分给水业务外包 |
223.44 |
0 |
0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2.具有较强的公司规模、管理能力以及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具有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外包业务经验,能保证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外包业务任务,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社会不良反映。
★3.具有工商部门认可的独立法人资质并可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事业单位。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注册。
6.给水检修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低压电工)。
7.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符合从业条件、上岗资质的高素质作业人员队伍,保证人员队伍稳定,定期组织培训,作业质量达标。
8.公司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同类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
11.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2. 所有投标商须到技术科了解相关要求,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09312941221;监督部门联系电话:路电:071-41039 市电:0931-2941039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三角线106号)。
13. 投标人如需对现场进行查勘,熟悉现场环境及作业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查勘现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2018年4月10日9:00;地点:银川、中卫、平凉、兰州、兰西、武南、张掖、嘉峪关车间;联系人:李先生18909356623;投标现场缺失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4.满足用户需求书所提要求。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法人营业执照》。
17.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期有效资信证明。
18.须有能力承担各项售后服务要求。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投标小组将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报名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 18 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23日截止。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标书(注:以投标人报名所留电子邮箱为准,不接受现场标书获取)
3、投标文件售价:无。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 02 日14:40(北京时间)(注:截止时间前二十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02日14:40(北京时间)
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兰州供水段(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三角线106号)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特别说明:
1.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应在收到标书后的第2天18:00前以书面形式函告兰州供水段投标办公室,未按前述规定执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本次无),未缴纳保证金且未按前述规定执行的,报路局,批准后。其在一定时期内将被拒绝参加兰州供水段所有项目采购活动;
2.招标单位如未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之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被视为悔标、弃标。
十、采购人、采购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部门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名称:兰州供水段招标办公室
采购部门地点:兰州供水段(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三角线106号)
采购联系人:郝先生
采购部门联系电话:0931-2941155,0931-2941155(传真)
2.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项目采购人了解。
项目采购人:兰州供水段技术科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0931-2941221
兰州供水段招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