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京鼓楼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鼓楼区外秦淮河流域南艺、省教院周边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8]1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1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1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
2.2 工程地点:鼓楼区外秦淮河流域南艺、省教院周边片区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5100万元,对鼓楼区外秦淮河流域西起外秦淮河、东至虎踞路、北起南艺、南至环境监测中心和场门口小区一线范围内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4个居民小区和12个工企单位,共计16个排水户进行排水达标区创建地质勘察,管径200mm-800mm
2.5 勘察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950.00万元)
2.6 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鼓楼区外秦淮河流域南艺、省教周边片区雨污分流工程用地范围内地质勘察: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以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无
2.7 勘察服务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5月16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蟠路151-1赞成湖畔居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5.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5.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核查)。
5.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7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10月至2018年03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5.8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6. 评标方法
6.1投标报价(45分)
6.1.1基准值:当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含10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两个最高价,去掉两个最低价后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超过7家(含7家)小于10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低于7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6.1.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1.3勘察最高限价为:4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该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6.2项目组人员(15分)
6.2.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项目负责人专业为岩土工程的得2分,最多得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加盖公章,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原件核查)。
6.2.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其他执业资格: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组成员具配备工程地质、物探、水文地质、室内试验专业各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具备工程师职每人得0.5分,最多得4分。(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2.3企业资信:投标人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级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多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3业绩(8分)
6.3.1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万(含)及以上市政工程勘察项目的得2分/个,最高得4分。(须提供勘察合同及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原件核查)。
6.3.2企业业绩:投标人2015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万(含)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勘察项目的,得2分/个,最高得4分。(须提供勘察合同及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原件核查)。
6.4企业奖项(2分)
2015年4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工程勘察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勘察类项目奖项,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本项只提供两个得奖项目)。
6.5勘察大纲(30分)
6.5.1项目概论、勘察目的与任务、勘察报告的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设备配备、勘察技术要求;优得8分,良得7.5分,中得7.0分,差得6.5分,无此项得0分;
6.5.2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处理措施;优得6分,良得5.5分,中得5.0分,差得4.5分;无此项得0分;
6.5.3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优得8分,良得7.5分,中得7.0分,差得6.5分,无此项得0分;
6.5.4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优得4分,良得3.6分,中得3.2分,差得2.8分,无此项得0分;
6.5.5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及服务承诺;优得4分,良得3.6分,中得3.2分,差得2.8分,无此项得0分;
注: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各自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然后平均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均相同,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②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③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④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核查,专业以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
⑤本项目勘察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技术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本项目勘察技术方案总篇幅不超过7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
8. 发布公告时间介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4月24日14时0分到 2018年5月2日14时0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9.6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025-68505877、025-68505828);
9.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密封提交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贰份。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鼓楼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24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范工 联 系 人:梅曦
电 话:17705165321 电 话:18795874648
传 真: 传 真:025-83650522-803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