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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庆安县自来水公司次氯酸钠发生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安县自来水公司次氯酸钠发生器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安县自来水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自来水公司次氯酸钠发生器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交货地点:庆安县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

  2.6采购内容:次氯酸钠发生器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必须具有次氯酸钠发生器的生产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副本的经营范围为准),并具有2000g/h型号的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许可批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合法的产品来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且为环保水处理领域经销商。

  3.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及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9号2102室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制造商2000g/h型号的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许可批件,代理商需提供合法的产品来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及制造商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和2000g/h型号的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安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0455-448830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9号中浩华尔街A栋210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5102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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