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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东港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工程名称:东港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日处理5万吨)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通行审批【2017】376号

  (2)工程地点:南通市港闸区永兴路

  (3)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00亩。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设备安装工程投资估算约4500万元。

  (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GB 50334—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及《城镇污水处理中心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奖项要求:达到“紫琅杯”,争创“扬子杯”。

  文明工地:创建“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平安工地”。

  (5)工期要求:

  2018年 9月30日前完成设备采购,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设备及管道安装调试等工程,2018年11月30日前满足交工验收要求;

  交工验收后通水试运行 12 个月,2019 年11月30日前达到完工验收标准,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接管单位运行。

  3、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东港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日处理5万吨)部分土建、设备、管道、电气、自控系统等采购、安装及调试总承包:

  (1)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部分土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一期细格栅间的改造、电缆沟及盖板、出水计量井、二沉池剩余污泥计量井、二沉池外回流污泥计量井、污泥脱水机房污泥计量井的新建等);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工艺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与质保;

  暖通空调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与质保;

  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系统及电缆的供货、安装、调试与质保;

  电气系统及电缆的供货、安装、调试与质保;

  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电缆的供货、安装、调试与质保;

  本工程电气与自动化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系统需与三期工程的自动化系统兼容与联网;

  单机调试与联动调试、人员培训等。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的设备(材料)、管道等拆除均由中标人负责拆除、回收[自行

  考虑设备(材料)残值]、清理、外运等,其中,给定的《拆除设备清单》中所列

  设备由投标人分别报价,《拆除设备清单》以外的设备(材料)、管道等拆除按“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报价。

  本工程《大修及保养设备清单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的大修、保养等工作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报价。

  (2)按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3)在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由中标单位负责一年的通水试运行,其中水电费用及污泥处置费用[中标方无需考虑该部分的运行费用(含人工费、药剂费、设备保养维护费等所有运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列入报价,其他费用(含运行人员的人工费、药剂费、设备保养维护费等所有运行费用)由各投标单位列入报价(必须分项报价)。通水试运行期间的水量:试运行前11个月水量按3.5万吨/日考虑,第12个月按5万吨/日考虑。

  试运行期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中心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详细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预算清单、设备参考清单及图纸、招标答疑等文件。

  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列入报价。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变更设备数量和选型(中标人的设备数量和选型必须经设计院确认后方可采购,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设备报价明细及所选品牌),按本次招标的总价签定合同(若设备数量变更涉及图纸调整的,则按合同调价原则进行合同价的调整)。通水试运行结束后,按设计要求和其它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工程完工验收。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近三年(以告知函出具日期往前倒推)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五年(以告知函出具日期往前倒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9)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参考清单、图纸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2)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费300元整,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资料费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 月 30 日9 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工农南路150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纸质标书投标。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路 235 号成功大厦南 5 楼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A座7楼

  联系人 曾女士         联 系 人     冯建敏

  电 话0513-81550380、81550393       电 话0513-83352336

  传 真              传 真0513- 83206899

  附件一:

  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一)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个的,则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的,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审完成后,进入后续阶段。

  1、首先,开启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并对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得出各投标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汇总。

  2、其次,开启投标人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并对报价部分进行评审打分。

  3、最后,汇总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报价三部分最终得分并排序。

  4、本工程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按规定公布。

  5、技术标评审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评委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数平均值。

  6、技术标得分和报价评审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

  二、评标程序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评审

  第三阶段:报价部分评审

  第四阶段: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资格审查

  (一)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评审未通过的,不再参与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报价部分的评审。

  资格审查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资质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或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6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一个 2.5 万吨 / 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提标改造)工程类似综合性设备(不含单一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并担任项目负责人(出水水质达到( GB18918 - 2002 )一级 A 标准),且单项工程合同额(或完工决算价、审计价)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注 : 提供能够证明业绩情况的中标通知书、合同

及完工验收证明 [ 另须提供 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

税务发票(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 ] 。若上述证明资料未能充分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则另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有效劳动合同书;

社保缴费证明 。

8

无行贿犯罪证明

近三年(以告知函出具日期往前倒推)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五年(以告知函出具日期往前倒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 个月内有效)。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及无在建工程要求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备注:上述 1-8 项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根据建办市函 [2016]462 号文件精神,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其复印件上的二维码须可进行扫描查询;上述第 9 项提供原件。

  四、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评审(22分)

  (一)商务评审(满分2分)

  1、投标人业绩情况评审(满分1分)

  投标人自2013年5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一个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提标改造)工程类似综合性设备(不含单一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且单项工程合同额(或完工决算价、审计价)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的得1分;

  注:提供能够证明业绩情况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另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若上述证明资料未能充分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则另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不得与资审业绩为同一业绩,否则,不予加分。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满分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随带备查。)

  3、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满分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随带备查。)

  (二)技术评审(满分2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技术参数或方案充分审核、评议后,由各评委按细则独立评分,若评分点缺失则计0分。

  1、技术文件编制齐全性和响应性(包括工艺管线部分及设备部分)(满分 1 分)

  优:1-0.8分;良:0.7-0.6分;较好:0.4-0.3分;一般:0.2-0.1分。

  2、投标人所选设备品牌及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响应性评审(满分3分)

  优:3-2.4分;良:2.1-1.8分;较好:1.2-0.9分;一般:0.6-0.3分。

  3、整个提标改造工艺的理解准确性和主要设备的配置的可靠性评审(满分3分)

  优:3-2.4分;良:2.1-1.8分;较好:1.2-0.9分;一般:0.6-0.3分。

  4、整个工程的系统集成能力,包括工艺系统设备、电气系统设备、仪表及自控系统设备、改造系统设备的集成能力,特别是全厂 PLC 系统及电气系统的配置及安全性措施。对每个 PLC 站及都电气系统描述清楚,结合了污水厂工艺并考虑了系统集成的安全性、可靠性、与原来系统的兼容与联网等。(满分4分)

  优:4-3.2分;良:2.8-2.4分;较好:1.6-1.2分;一般:0.8-0.4分。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针对性(满分6分)

  (1)设备安装施工组织方案得分(满分3分)

  方案需包括设备安装方案、电气安装方案、自控安装方案、组态软件开发方案等方案完整性。

  优:3-2.4分;良:2.1-1.8分;较好:1.2-0.9分;一般:0.6-0.3分。

  (2)污水厂设备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艺总联调方案评审(满分2分)

  优:2-1.6分;良:1.4-1.2分;较好:0.8-0.6分;一般:0.4-0.2分。

  (3)培训方案(主要针对一级A提标改造的核心设备配置的培训项目)(满分1分)

  优:1-0.8分;良:0.7-0.6分;较好:0.4-0.3分;一般:0.2-0.1分。

  6、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满分2分)

  优:2-1.6分;良:1.4-1.2分;较好:0.8-0.6分;一般:0.4-0.2分。

  7、售后服务,满分1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的实现形式及售后服务的快速反应性等方面由评委打分。(满分1分)

  优:1-0.8分;良:0.7-0.6分;较好:0.4-0.3分;一般:0.2-0.1分。

  五、报价评审(78分)

  (一)参加报价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

  1、确定报价极端值:

  报价极端值是指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差超过 5%(含 5%)的最低报价[(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100%≥5%]。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下二种方法中,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排除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排除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排除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排除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排除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排除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排除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排除极端值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8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 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五)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8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为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有相同的,则通过抽签决定。

  七、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八、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3家时,则按综合得分排序依次递补足3家,若最后不足3家的,由定标委员会决定。

  九、定标程序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在定标前可能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

  2、定标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1)招标人将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排名,按名次得分(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以此类推),按照各投标人的累计分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名,最终得分最高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也相同的,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排名原则:

  (a)定标委员会成员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照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b)择优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招标人在择优时将重点考察企业能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企业能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同时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如有必要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定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定标会召开后3日内,将定标记录、定标报告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公告定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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