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汉中市污水垃圾处理PPP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污水垃圾处理PPP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二、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
2、采购人电话:0916-2516205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
3、联系方式:0916-2968918
四、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点:汉中市11个县区全域范围内;
(二)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磋商内容:
1、对我市全域范围内新建159个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29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和8个综合流域治理项目及配套管网采用PPP模式整合打包,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
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汉中市污水处理PPP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主
要为我市全域范围内新建129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和8个综合流域治理项目及配套管网;B标段:汉中市垃圾处理PPP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主要为我市全域范围内新建159个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3、现采购本项目的PPP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调研、布局规划设计,包括通过对辖区内污水垃圾处理现状逐一摸排,确定需新建和提标改造设施以及在建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存量项目是否转让或委托运营等进行数据汇总,提供总体规划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物有所值论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社会资本采购等PPP项目咨询工作,并完成相关评审(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要提供身份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四)熟悉PPP政策,具有社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咨询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质或相关类别高级职称;
(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各企业以上相关证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六、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一)发售时间:2018年 5月14日―2018年 5 月18日,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
(三)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标段。
八、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时请提供本公告第五条(二)、(三)、(四)、(六)项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及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 2018 年 5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
采 购 人: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