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有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TD-1801023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68号
联系方式:181618835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803室
联系方式:029-8929316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勘察设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964.56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以上资格要求应满足。除此之外,
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在本单位注册;
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 2018年5月18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803室
3、获取方式:获取地点现场购买。
4、文件售价:每份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5、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14:00整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5日14:00整
3、开标地点: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8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寒冰
电话:029-8929316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西安文景路支行
账号:151361604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