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gc201805-043
各潜在投标单位:
对滁州市第四自来水厂三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球墨铸铁管及配件采购项目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
1、问:本次招标合同付款方式“①合同开始履行后,中标人的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每月25日前招标人支付上月累计货物价款的 80%。②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一年)满后一年内付清。全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中付款方式②招标人在支付后续15%货款及5%质保金时间不明确,我司认为应改为“首次付款后3个月内无书面质量投诉的,买方支付货物价款的1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金到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首次付款后计算质保期,期满后分批次支付)。全部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答:本项目的付款方式现修改为:①合同开始履行后,中标人的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每月25日前招标人支付上月累计货物价款的80%;②首次付款后4个月内无书面质量投诉的,付至已供且验收合格的货物价款的8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金到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首次付款后计算质保期,期满后分批次支付)。全部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