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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舒城县晓天镇等13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E341523001000409

发布日期

2018 年 4 月 27 日

一、招标条件

1 、工程名称

舒城县晓天镇等13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设计

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发改审批【 2017 】 42 号、舒发改审批【 2017 】 151 号

3 、招标人

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实施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

2 、设计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括晓天、山七、庐镇、河棚、春秋、南港、千人桥、张母桥、桃溪、干汊河、舒茶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设计;万佛湖风景区及万佛湖镇污水收集管网设计;棠树污水管网完善及厂区提标升级设计。设计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31.7公里。设计费上限值200万元人民币。

3 、设计周期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括晓天、山七、庐镇、河棚、春秋、南港、千人桥、张母桥、桃溪、干汊河、舒茶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设计;万佛湖风景区及万佛湖镇污水收集管网设计;棠树污水管网完善及厂区提标升级设计。本次招标范围涵盖本项目各种专业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及各专项设计等);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的服务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勘察可由中标人经业主同意后委托有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勘察)

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6 、质量标准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以及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舒城县外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 指在记录期限内 ) 均可以参加报名。

2. 近五年内( 201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污水日处理在量在 1000 吨 / 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不少于 1 个;近五年内( 201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污水主支管网总长度在 10 (含)公里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不少于 1 个。(所有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备查,如不能反映本项有关要求,应提供有效的业主盖章确认过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辅证)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 及以上职称;(2)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 2018 年 1 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项目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项目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六安市舒城县

地址:

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写字楼 11 层

联系人 :

潘主任

联系人:

任小彤

电话:

0564-8671580

电话:

0564-8621636

传真:

传真:

六、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到场。

2、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材料。③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件,项目设计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要求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一致)等相关证件。④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注:投标人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提供以上所述资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开标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证明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提供虚假、伪造证书、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4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 2018 年 5 月 26 日 17 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账户,(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6、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

7、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 日 17 时 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 日 17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18 年 5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8、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9、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栏)。

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机构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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