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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光新丰县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A+包”和“B+包”全过程咨询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 新丰县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A+包”和“B+包”全过程咨询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33-201801-212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A+包”和“B+包”全过程咨询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报价方式

服务期

付款方式

1

PPP 前期咨询服务

一项

下浮率(%)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内容及需求为止

1 、前期咨询服务费和设计服务费由中标社会资本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支付。

2 、可行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四个报告费用以及招标代理费由项目公司完成注册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3 、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设计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 40% 支付给中标人;

4 、提交按照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正式施工图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设计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 40% 支付给中标人;

5 、所涉项目竣工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设计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剩余价款支付给中标。

2

设计服务

一项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3、标后中标人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中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且复印件无效。】

  6.4、提供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5、提供2018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注:代缴社保证明不属于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6.7、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6.8、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质证书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的证明文件(提供网页截图);

  6.9、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注: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能超过两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16日 至 2018年05月2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前进路锦绣御水豪庭一期商铺5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5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前进路锦绣御水豪庭一期商铺50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5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前进路锦绣御水豪庭一期商铺50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米先生,谭小姐联系电话:0751-822222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丘工 联系电话:0751-226206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商住楼3层商铺02号

  联系人:刘静茹联系电话:0763-3662413

  传真:0763-3662412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建设路5号

  联系人:余丹联系电话:0751-2251545

  传真:0751-6920298邮编:5111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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