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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新区经十三路区域污水管道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交易编号:A02-1262302431616022XQ-20180426-000715-0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经十三路区域污水管道改造项目监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经十三路区域污水管道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兰州新区经十三路区域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经发【2018】187号

  招标人:兰州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拟申请新区财政补助、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工程规模:1、兰州新区经十三路(纬八路至纬十二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管道总长950米,沿经十三路东侧人行道位置敷设一条DN1000的钢筋混凝土管。

  2、兰州新区经十四路污水管网节点改造工程,双侧布置,管道总长60米,管材为DN500的钢筋混凝土管。

  3、兰州新区纬六路(经十五支路至经十四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在道路北侧敷设污水管道,主管道总长1100米,管材为DN800的钢筋混凝土管。

  4、兰州新区纬八路污水提升工程,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2万立方米/天,H=25米)。在纬八路南侧非机动车道敷设污水管道,总长2600米,管材为DN500的K9级球墨铸铁管。

  施工标段划分:/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3151700(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

  本项目监理范围:经审查批准的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将招标文件)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伴随施工工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2015年05月0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原件为依据),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投标人2015年05月0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4.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8时00分至2018年05月20日 18时00分

  5.2、获取地点: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自行下载。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凡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补充内容:

  4.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14-2016年度或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

  4.7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4.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4.9省外监理企业在甘肃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4.10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陈,本项目参照执行,具体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新区

  联系人:赵永如

  联系电话:0931-825194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新区彩虹城A区23号楼202室

  联系人: 高成年/陈瑞霞

  联系电话:13809350608/18919313882

  邮箱:578653211@qq.com

  备案监管单位:兰州新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局(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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