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补充如下内容:
1、“7.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要求”增加:(14)企业近三年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③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报名时提交复印件即可)。
2、“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增加:(14)企业近三年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③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若原招标公告与此补充公告内容有冲突,均以此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