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108020160155
招标备案号:12002018055001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设备[2018]050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16]1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41005.54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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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5万m3/d,依据规划远期达到60万m3/d处理能力,故本期预处理构筑物、部分生产建筑物、生产管理建筑物土建按60万m3/d实施;出水水质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类标准。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精细格栅、速沉池、多级AO生物反应池、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回流污泥泵及剩余污泥泵房、反硝化生物滤池、中途提升泵房、高密度澄清池、V型滤池、臭氧车间、臭氧车间冷却水泵房、臭氧接触池及射流泵房、紫外消毒渠、出水泵房、进水计量井、出水计量井、出水闸门井、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储泥池、化学污泥浓缩池、加药加氯间、液氧储罐区间、水源热泵间、水源热泵间取水泵房、雨水泵房等,以及配套附属工程。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地处西青区,东侧为陈台子排水河、南侧为独流减河、西侧为原陈台子村、北侧为现状高压电网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设备采购四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厂区设备集成采购,具体内容主要包含招标范围:粗格栅、螺旋输送机、栅渣小车、速闭闸、进水提升泵、配套控制柜、低液位保护装置、现场按钮箱、端子箱、止回阀、10kV负荷开关柜、变压器、0.4kV开关柜、有源滤波装置、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配套附件及随机备品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4 |
计划交货日期:2018年08月01日 至 2018年10月31日 |
2.5 |
交货地点: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施工现场,地处西青区,东侧为陈台子排水河、南侧为独流减河、西侧为原陈台子村、北侧为现状高压电网。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集成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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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报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 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4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05月21日 至 2018年05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 (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楼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
招 标 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宝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邮政编码:300040联系人:黄羽燕电话:022-2393000
传 真:022-23930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师海斌(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袁晔/张玮电话:23950996-622/621
传 真:23951131
日期:2018 年 5 月 1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武俊林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