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药剂(生石灰)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药剂(生石灰)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NTKFQGP20180327001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合同估算价约:315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最高限价每吨7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1、招标范围:生石灰(4500吨)(实际供货需求可能适当增减),投标人对同种药剂只能提供一个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2、交货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工业三区江河路28号)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期为一年。
4、项目规模:生石灰(4500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质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在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5、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之间的);
6、如在原先供货中发生过违反合同约定的、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厂的药剂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20日。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陆万元整。
3、账户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5001 7075 4162
关于银行汇票的提醒:
近期招标人在接收投标人银行汇票时发现,个别投标人的银行汇票上签章不齐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提醒各位投标人,在银行开具汇票时,仔细检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的银行汇票。
七、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10:00(投标截止时间) 前去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具体详见http://zfcg.nantong.gov.cn/bszn/020005/20171221/69bb7de9-0745-41cb-bb17-25567cc1ecc8.html),各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从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技术支持:朱工18761722006。)
2、请各投标单位将项目报名回执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3、投标响应文件(含样品)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 月11 日 10 时00 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3第二开标室。
八、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0513-85997606;
采购人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工业三区江河路28号 ;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顾莉玲 联系电话:0513-85502599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1份;副本:2 份。
十、特别提醒:
1、本项目报名、下载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2、建议供应商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上述操作。
3、到现场投标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十一、评标流程简介
首先由采购人对各投标人的样品进行测试,测试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对合格供应商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按得分从高到低取前2名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