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河道小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55640100002
项目联系人:李琳
项目联系电话:18131588893
采购人:唐山市陡河河道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南新西道15-1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3812451
代理机构: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大街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31588893
预算金额:3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6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5-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第四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能力或资质证明,及相应设备设计、制造经验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 或获得制造厂家(公司)销售代理权的代理商或具有投标标的物供货能力和经验的商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此次招标设备的唯一授权书。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供货及后期施工安装、调试能力。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近三年内无涉及重大诉讼案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具有丰富的黑臭水体截污经验。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投标方提供保证设备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全套设备、辅助及安装连接附件,并负责设备现场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备注: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经销商提供加盖公章)5、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