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格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普格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含在线监测设备)运营服务及备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WZDL-201805-PGRYWS;
2.采购项目名称:普格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含在线监测设备)运营服务及备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普格县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16.8万元,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简要采购内容:营运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证书乙级及以上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4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8日10: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磋商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格县人民医院
地 址:普格县青年路18号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834-477321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 系 人:张小姐,殷先生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08,8811
传真:028-85431100
项目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1598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