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 | 安远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安远县版石镇 | ||
建设规模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本标段招标范围:安远县版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
本项目监理费约40.0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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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其他监理人员 | 按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材料,监理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一、项目名称:安远县版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监理工期:对应安远县版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范围内各阶段所有工程施工工期,并顺延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五、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材料,监理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7、外埠来赣监理单位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在“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中可以查询,并且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未解除限制的监理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9、禁止投标单位安排国家在职、在岗公职(含外聘)人员兼职作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一经发现作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在投标人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检察机关开具)。 七、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八、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否则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依规处理。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平台(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 2、本次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均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上传的附件为准。 | ||||
联系人 | 李林辉、陈颖 | 联系人电话 | 15216181057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05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安远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 |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4-2#写字楼 | |||
联系人 | 林路云 | 联系人 | 黄绍新 | ||
电话 | 18012686460 | 电话 | 0797-8400901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xinmingfuwu@126.com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盖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人:(单位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