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投资比例10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内容为污水处理站的所有工艺处理设备购置与集成安装。范围自污水处理站系统进水口至系统出水口间所有的污水处理工艺设备(不包含附属土建构筑物和建筑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项目同时包括站房异味收集预处理设备、中水回用供水设备等购置与安装。
2.3招标编号:LY/JG GK/2018-009;
2.4交货地点:洛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工地现场发包人指定地点;
2.5 工期要求:①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② 安装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6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地方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出具“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后附);
3.4 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要求在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标时将原件装订入正本中);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良好的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参加报名: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4.1.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4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
4.1.5 投标人出具“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4.1.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报名地点: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以上4.1.1-4.1.5项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379-643150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联 系 人:范先生 罗先生
电 话:0371-56572851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我单位在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