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黑龙江肇州县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A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6-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肇州县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80815

  二、项目名称:肇州县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A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磋商,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磋商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肇州县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A,本项目共1个标段,一标段预算:1,000,000.00元,控制价:90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投标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磋商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主持过PPP项目咨询方面的业绩,提供1项业绩的相关情况说明,同时承诺: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允许,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要求该业绩能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机构库信息公开中查询确认,网址如下:

  http://www.cpppc.org:8082/efmisweb/ppp/libraryAndBlacklist/toOrgOpenList.do

  3、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必须在财政部PPP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的名单内。名单见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机构库信息公开,网址如下:

  http://www.cpppc.org:8082/efmisweb/ppp/libraryAndBlacklist/toOrgOpenList.do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相应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磋商现场,依据供应商项目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在2018年6月12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磋商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磋商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6363998 (林小宁)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磋商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磋商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磋商保证金: 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磋商文件中,否则,磋商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磋商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或订单编号。

  4、磋商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磋商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磋商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磋商(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磋商保证金的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磋商文件售价:免费。十一、预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10时,具体时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获取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0459-6046136。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获取文件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获取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流程第1条。

  5、本项目磋商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或个人对磋商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和个人不得对磋商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磋商过程,一经发现,磋商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如下: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林小宁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63998

  采购单位:肇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肇州县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海军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59815579

  邮 编:163000

项目需求

序号

品目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1

咨询服务内容

(1)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梳理项目操作流程;
(2)开展项目尽职调查、搜集项目资料;
(3)协助项目实施机构确定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框架;
(4)编制财务测算;
(5)编制初步实施方案;
(6)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7)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8)编制实施方案,结合专家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9)协助政府对意向社会资本方进行测试;
(10)协助完成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阶段;
(11)协助起草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12)协助起草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13)编制PPP项目合同草案(采购单位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订);
(14)协助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进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根据谈判结果修改完善PPP项目合同;
(15)对项目采购阶段进行指导;
(16)协助政府完成PPP合同签订;
(17)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咨询等工作。

2

服务期

提交成果验收时间:2018年7月30日前提交成果验收完毕。 采购单位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且甲方提供相应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中选供应商起草的PPP项目合同在采购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前10天提交。

3

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肇州县

4

服务质量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